发布日期:2025-05-24 22:46 点击次数:92
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东方盛虹5月7日晚间发布公告,鉴于“盛虹转债”距离可转债到期日尚远,且近期公司股价受宏观经济、市场等因素影响,未能正确体现公司长期发展的内在价值,结合当前的市场情况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,出于投资者利益的考虑,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“盛虹转债”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,且在未来三个月(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8月7日)内,如再次触发《募集说明书》中约定“盛虹转债”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,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。
据悉,经核准,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公开发行了5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,每张面值100元,发行总额500000万元,期限6年。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已于2021年4月21日起挂牌交易,简称“盛虹转债”,债券代码“127030”,当期转股价格为13.21元/股。
截至2025年5月7日收盘股票融资费率,公司股票已经出现在任意30个连续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3.21元/股的80%(即10.568元/股)的情形,已触发《募集说明书》中约定的“盛虹转债”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。(郑玲)